永顺县国土资源局关于采矿权转让信息公示
永矿转示[2015]2号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业权有形市场出让转让信息公示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1]19号),现对永顺县彭志华采石场转让给永顺县向东采石场的公示如下:
1、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永顺县彭志华采石场
采矿许可证号:C4331272010047230061645
采矿权人:彭志华
开采矿种:石灰岩
发证机关:永顺县国土资源局
有效期限:2013年7月29日至2015年12月29日。
地理位置:永顺县大坝乡猛校村
矿区范围坐标:(1980西安坐标系)
点号 | X坐标 | Y坐标 |
1 | 3198735.00 | 37379733.43 |
2 | 3198795.00 | 37379813.43 |
3 | 3198795.00 | 37379963.43 |
4 | 3198635.00 | 37379823.43 |
| | |
开采深度:由540米至490米标高
矿区面积:0.0187平方公里
资源储量情况:保有资源储量(333类):保有量为50.6万吨
2、转让人基本情况
转让人:彭志华
经济类型:私营独资企业
法定代表人:彭志华
地址:永顺县列夕乡龙车村
3、受让人基本情况
受让人:向东
经济类型:私营独资企业
法定代表人:向东
地址:永顺县列夕乡龙车村
4、转让方式:协议转让
5、转让价格:1.8万元整
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2015年8月10日至2015年8月21日)。
永顺县国土资源局
二0一五年八月十日